花蓮縣港口國民小學 校園數位學習載具使用管理規範
108年8月30日校務會議 訂定
111年9月21日校務會議 修訂
一、 為於校園內適切使用數位學習載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載具使用禮儀,並促進學習成效,依行政院「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及花蓮縣「校園數位學習載具管理與借用機制注意事項」,特訂定校園數位學習載具使用管理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
二、 本規範所稱數位學習載具係指用於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具有資料運算存取、文件編輯、連結網路並裝有學校指定載具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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