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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 訪客 - 法規公告 | 2017-10-12 | 點閱數: 1344
花蓮縣港口國民小學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106 年8 月31 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花蓮縣港口國民小學依據花蓮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 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條訂定本要點,並設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 本會)。 二、本會委員為任務編組,皆為無給職。其組成如下,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或 相關專業人員列席。 (一)主任委員1 人,校長兼任; (二)執行秘書1 人: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 (三)行政代表2 人,教導與總務兩處室主任; (四)普通班教師代表:班級內有特殊生之導師; (五)特殊教育教師代表1 人: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教師; (六)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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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不必告訴我你讀過什麼書,從你的言談我就可以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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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霸凌

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為前提,落實學生就學零拒絕。

檢舉專線:03-8781037#211。

12年國民基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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